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突出实践特色,兰州分院各所(中心)在梳理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时,基本上均涉及了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的问题。10月29日,兰州分院对此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围绕努力解决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够、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等问题,开展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率及产业化等方面的研讨,以求边学边改,努力探讨经济欠发达地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有效途径。
一、 兰州分院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兰州分院各所(中心)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趋势,着力凝练和提升科技创新目标,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通过加强与地方及院校和企业的联合合作,在院地科技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不完全统计,仅2007年度中科院系统研究所与甘青两省有关单位开展科技合作项目的148个,转化形成销售收入27.28亿元、利税7.68亿元,社会效益16.6亿元,充分发挥了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但是,我们各项工作与中科院、甘、青两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对我们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及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在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
首先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比较困难。兰州分院所联系院地合作区域为甘、青两省,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自然条件差,观念滞后,经济总量小、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不高,财政困难,科技需求不旺,复合型企业家人才缺乏,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省区,近年来其GDP人均值排在全国后列。研究所科技成果要在此区域内完成转化,无论是从地方政府还是从企业得到的各种支持都非常有限,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难度也会增大。
其次是兰州分院多个单位的学科领域主要是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特色资源利用和基础科学类研究工作,一些研究所不能较快满足市场和企业所需的应用成果技术,主要原因是其科研成果很多是跟踪或者领先国际水平,对国内市场的实际情况,如消费者的素质、具备的仪器条件等考虑不周。一些科研成果和技术在实验室获得成功,小试中试实用检验不够全面充分,实现转化转移后达不到预期效果,使企业及研究所均遭受损失,对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是受科技评价指标体系的影响,长期以来科技成果的“价值”都是主要以获得国家经费多少、发表论文数量、参与人学术地位高低、所获奖励级别和数量来确定。这种评价体系仅体现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而忽略了“市场价值”,结果导致研究所许多科研工作不是面向市场需求,仅是单纯追求学术价值的研究,许多科技成果对市场缺乏准确定位,属于上游实验性研究而工艺技术集成度小,加上注资能力极为有限,常常难以打开产业化局面。
第四是企业对于国内外科技发展和市场情况的认识不足,研究所许多科技成果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或是虽然存在技术差距但更适合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但这类有转化价值的科技成果却由于企业自身技术力量薄弱,经济实力和规模有限,风险投资意识不强,与科研方技术落差过大,要求研究所将科技成果直接送到生产线上,并负责全部的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工作,要求“交钥匙”工程,使转化成本大大增加,研究所无力独自承担产业化过程。
二、努力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建议
1. 进一步强化“官、产、学、研”结合机制。
提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一定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科研机构为纽带的新型合作机制。在这种合作机制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发挥科研机构的科研先导作用,真正建立起以企业为“龙头”,科研机构为“躯干”,政府为“尾翼”的系统结构,才能实现“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战略转变。
2.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专业队伍的建设。
(1)分院各所的科研人员大部分是从事基础研究或高技术研究方面的专家,对市场需求和企业需求了解不够全面,定位不够准确,很难面向市场,推销他们的技术。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议分院相关所应尽快建立专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
(2) 分院各所应加快改变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管理模式,建议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岗位不能仅仅定位于二线服务的岗位,也应该是一线的创新岗位,要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建立好的激励机制。
3. 进一步完善研究所和科技人员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1)针对研究所和科技人员习惯于或更偏重于出成果、出论文,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风险性大的产业化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现状,建议中科院应进一步调整价值导向、改进和完善研究所和科技人员评价体系、从研究所评价体系和所领导班子考核两方面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的权重,凸显研究所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度在资源配置的调控力度。
(2)建议兰州分院相关所也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制定一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明确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办法,在充分体现专利、成果贡献和研究所利益的同时,对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贡献人员或群体给予合理的奖励,以激励广大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4. 加大科研成果中试阶段的经费投入。
创新三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逐渐得到了各所的重视。但目前我院许多研究所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小试技术)-中试-产业化”这条完整的链条中,中试环节经常出现断链,原因是中试经费投入较大,研究所更多地关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的研究,没有充足的经费投入科研成果的中试研究。
建议中科院能从院层面上设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试专项资金,建立相应的专家评审监督机制,重点扶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完成中试。
研究所也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所内“开发基金”,用于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及时开展中试研究,以缓解技术转移中小试、中试环节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
5. 积极探寻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体系建设。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缺口大,而企业无力或者不愿承担风险比较大项目。因此,甘、青两省需要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投资机制来保证风险投资资金充足,在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中,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为支撑、社会集资和引进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参与的投资体系。这一项工作非常重要而又任重道远。
6. 加强分院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引导、组织协调与管理。
(1)分院在推动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应注重高端策划和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时刻围绕着如何能给各所与地方合作搭建沟通平台、合作平台来思考问题,做好顶层设计,抓好关键技术成果的集成。
(2)分院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通力合作,重点承接难度大、影响大、规模大、有质量、能体现分院各所研究水平的重大院地合作项目(包括与企业、与地方院校、与地方政府合作的项目),将转移研究所的技术,尤其重点组织跨学科、跨单位的与企业项目合作作为主要任务之一。
(3)分院要继续实施并做好专项工程的引导作用。要围绕甘、青两省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工作,组织研究所考察企业技术需求,引进中科院有关研究所的技术成果和专家,充分发挥“科技支甘”和“科技支青”专项工程的引导和“孵化”作用,培育市场前景好、技术成果比较成熟、有明确技术需求的可实现转移和产业化的项目,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的产业化。
(4)分院要将与地方政府建立畅通的沟通交流机制作为基础工作来抓。院地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良好的周边环境,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要想达到与地方和谐的氛围,就需要分院层面多做工作。 |